关于长春建筑学院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十三五”规划课题(第一批)结题答辩的通知

发布者: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价处发布时间:2019-12-24浏览次数:133

各单位、部门:

    根据《长春建筑学院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十三五”规划课题(第一批)结题验收通知》的安排,高等教育研究中心决定开展结题答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答辩结项方式

   (一)答辩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9年12月26日(星期四 ) 上午8:30

    地点:行政楼三楼会议室

   (二)相关要求

1.课题主持人及成员需按时参加结题答辩会。原则上由课题主持人进行答辩汇报,PPT汇报时间6分钟,重点阐述研究成果;专家问答4分钟。

2.准备答辩汇报ppt,请于12月25日下午16:00前将最终版本发送至邮箱549743727@qq.com。如需现场调试可于12月25日下午至高教中心调试。PPT以项目负责人姓名命名。

3.请确保结题验收书及佐证材料(一式三份)在答辩前已经送至高教中心。

(三)答辩顺序

答辩顺序见下表,请各课题组至少提前15分钟到场。

     
序号

负责人

课题名称

所在单位

答辩时间

1

 

基于现场总线的电动EMS小车485通讯模块优化教学研究

基础教学部

8:30—8:40

2

丁 蕊

民办高校转型发展背景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研究

城建学院

8:40—8:50

3

 

基于建筑业发展的安全工程专业的课程教学改革探讨

城建学院

8:50—9:00

4

 

大学数学理论知识与数学实验有机融合研究

基础教学部

9:00—9:10

5

路立娜

利用第二课堂学生的个性化学习模式研究

土木工程学院

9:10—9:20

6

温希锦

民办高校在分类管理体制下创新性发展研究

科研处

9:20—9:30

      

      二、通讯评议结项方式

此批校级课题中有申报省级项目立项的,可以采用通讯评议方式结项。即提交该课题的相关省级项目申报书、立项通知书、研究成果等纸质版佐证材料两套,于12月30日前送至高等教育研究中心,经领导查验资料后准予结题。

 

联系人:郑李梅

电话:89752071

高等教育研究中心

2019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