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长春建筑学院2020年“在线课程建设专项”研究课题结题及延期项目中期答辩的通知

发布者: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价处发布时间:2021-07-02浏览次数:174

各单位、部门:

根据《长春建筑学院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文件要求,现决定开展长春建筑学院2020年“在线课程建设专项”研究课题结题及延期项目中期答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76日(星期二)上午8:30

地点:行政楼三楼会议室

二、答辩顺序

答辩顺序详见附件1,请各课题组统一于8:20到场,按顺序进行答辩,无特殊情况应全程在场。

三、相关要求

(一)申请结项课题参加结项答辩,延期项目参加中期检查答辩,中期检查答辩在结项答辩之后进行。

(二)课题负责人及部分成员需按时参加答辩会。原则上由课题负责人进行答辩汇报,PPT汇报时间5分钟,重点阐述研究成果,专家问答3分钟。如果课题主持人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答辩请提前与高教中心联系。

(三)结题验收书及佐证材料由高教中心准备提供。

(四)各课题组准备答辩汇报PPTPPT以项目负责人姓名命名,如需现场调试可于75日下午至高教中心调试。

(五)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部门应认真审查结题材料并形成初步验收意见,填写附件2,在第一栏内签署验收意见并盖章,在第二栏专家组意见中填写鉴定意见,以供参考。纸质版一式三份,答辩当天带到现场,电子版发送到邮箱。

(六)课题组负责人所在单位主管教学、科研工作的副院长(副主任)需到场观摩,了解本单位及兄弟单位课题研究情况及在线课程建设情况,交流分享课题研究成果和课程建设成果。

答辩PPT及验收意见表请于75日下午16:00前将最终版本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jzx305@163.com。联系人:冯海晶,电话:89752071

 

附件: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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