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建筑学院关于组织2021年度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价处发布时间:2021-07-08浏览次数:238

各单位、部门:

依据吉林省教育科学研究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高等教育研究中心现组织我校开展2021年度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及说明

根据《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2021年度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设立重点委托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专项课题四类,其中专项课题设立党建专项、思政专项、教师发展专项、援藏专项、调研专项、青少年发展专项等六项类别。重点委托课题、青少年发展专项课题将另行组织安排。

本年度重点课题以及专项课题中的党建专项、思政专项、调研专项设指南,申请人课参看申报。其他类别课题不设指南,由申请人自拟课题名称,鼓励围绕国内外教育发展趋势的前瞻性研究和我省教育改革发展需要的应用型研究选题。自拟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专项课题中,我校人员仅限申报党建专项、思政专项及调研专项;教师发展专项与东北高校教师教学发展研究院、吉林高校教师教学发展研究中心合作,我校人员不可申报;援藏专项仅限正在援藏人员申报。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申报程序。课题申报工作由各教学单位、各机关中心组织实施,上报至学校高等教育研究中心,高等教育研究中心组织校内初审,根据推荐限额确定拟推荐名单,组织专家对拟推荐项目进行辅导,修改材料上报至省主管部门。

(二)限额申报。本次申报采取限额申报。依据省教科办下发的《2021年度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限额申报数量表》,我校申报限额如下: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申报限额总量为15项;党建、思政专项课题各限2项;调研专项限2项;援藏专项课题不受名额限制。

(三)条件要求。(1)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项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申报。正在承担省教育科学规划在研项目的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在研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成员最多参与一项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申报。(2)申请省级课题及其他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以内容相同相近选题申请本课题。

三、材料要求

2021年度课题申报工作采取在线申报和纸质材料报送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在线申报地址为http://221.8.23.124:8082; 网上在线申报时间为2021719-815日,网上申报的同时需填写word版《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附件1)及《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论证活页》(附件2),并于815日前将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gjzx305@163.com纸质材料需学校审核后在申报网址下载打印,纸质材料下载上报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附件:附件.zip

 

 

 

高等教育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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