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学校于2016年12月启动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十三五”规划课题(第一批)的立项申报工作,最终确定立项课题28项。为引领广大教职员工开展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推进教学研究成果的总结与凝练,现决定开展2018年下半年校级教研课题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长春建筑学院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十三五”规划课题(第一批)
二、结题要求
(一)项目主持人提出结项申请,提交结项材料。项目主持人所在单位部门应认真审查结题材料并在结题验收报告书中签署意见。
(二)验收鉴定合格的项目可准予结项,颁发结项证书。对建议整改的项目可延期半年;对延期结项仍不合格的项目予以撤销,2年内不可申报同类性质的项目。研究工作及成果将记入教师个人档案,作为聘任与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结题形式
(一)结题验收采取会议集中鉴定的形式。会议由高等教育研究中心组织专家召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课题组主持人及成员需按时参加鉴定会,原则上由课题主持人进行答辩汇报,每人汇报时间5分钟,专家问答3分钟。
四、结题材料
(一)纸质材料:
1.《长春建筑学院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结题验收报告书》
2.《长春建筑学院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结题研究报告》及查重报告。研究报告字数在7000及以上,复制比≤20%。主要包括:1)项目研究的总体目标与研究思路;2)研究任务的完成情况(主要研究内容、改革措施及具体实施情况等);3)项目研究成果的特色及创新情况;4)项目研究的实践情况及效果分析;5)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设想。
3.最终研究成果。按照申请评审书中预期研究成果准备。主要体现形式包括:调研报告、教材、课件、培养方案、教学文件、论文等,以及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的实践效果分析等可考核的结果。论文形式的成果,须公开发表的确为该项目研究的实质性成果,如支撑项目实施的理论研究、项目改革实践的总结提升等。
4.过程性资料(立项申请评审书、立项通知书、开题报告、中期检查、变更审批表等)。
以上纸质材料中,《长春建筑学院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结题验收报告书》单独简装3份,其他材料蓝色布纹纸胶装3份,胶装封皮模板及顺序参见附件。
(二)电子材料:
1.所有纸质材料的电子版。
2.结题答辩汇报PPT(按照5分钟准备)。
3.长春建筑学院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结题验收汇总表。
以上材料于2018年11月20日前报送至高等教育研究中心,电子材料请发至邮箱:549743727@qq.com。
联系人:田甜,郑李梅;电话:89752035;地址:行政楼三楼303。
附件:
6.开题报告.doc
高等教育研究中心
2018年10月29日